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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和实施本委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向区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负责召开本委全体会议、主任会议,研究落实本委工作。

  (3)负责做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4)负责就我区社会法制和三胞联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和督办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胞”眷属和有关人员的联谊活动。

  (6)负责与省、市和各地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做好外地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来访的接待工作。

  (7)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

  (8)协助区政协办公室做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服务工作。

  (9)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

  副主任:于  涛 

           沈志荣(兼)

             唐建兴(兼)

            唐晓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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